資訊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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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歐陽正等編著

出版年:2018[民107]

出版社:國立空中大學

出版地:新北市

集叢名:社會科學系,公民法治領域

格式:PDF,JPG

ISBN:9789860558302

分類:法律  資管網通  SDG16 和平、正義及健全制度  

附註:注意: 本電子書於空中大學考試時不得使用 2020年6月初版2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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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閱說明

★★注意:本電子書於空中大學考試時不得使用★★
 
內容簡介
 
在現代的社會中,資訊已成為日常生活中重要而且不可分割的部份。伴隨著通訊、網路與傳播等各種科技軟硬體產品普遍滲入平日的生活中,人們在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無論是在家庭、工作、休閒等不同的活動方面,已脫離不了對於形形色色各類資訊的汲取與使用。在每天的生活中,人們不斷地經由電腦、行動電話、電視屏幕等裝置,搜尋、檢視、過濾、傳播及使用資訊。透過行動科技與網路雲端聯結的種種社交、商業、學習平台,人們相互之間可以不受時間與空間的限制,自由地建構彼此之間的網絡與脈動聯繫。依循著生活中虛擬與現實事物的混合與互動,人們每一天的生活,完全步入資訊時代而被重重的資訊環繞與包圍。
從社會發展與規範演進的角度而言,在現時資訊充斥的社會生活環境下,如何建立個人與群體的社會整體秩序體系及價值觀念,已成為一個十分重要與嚴肅的課題。自傳統憲法及行政法作為主軸的公法角度而言,在個人追求充份的自我發展環境的過程中,資訊所扮演的角色,愈形重要,資訊權也成為應受到憲法保障的重要個人權益。在積極面,如同對於生存權的保障一般,國家與各級政府對於個人接觸與使用資訊的權利,應發揮更積極的功能權加以促進與保障,政治決策過程的公開化以及資訊的透明化,也成為現代國家依法行政的重要指標之一。相對於此,在消極面,對於行使公權力的政府組織而言,任何有關個人的資訊,即等於個人人格與隱私的具體表徵與延伸,必須予以嚴格尊重與保障。任何公私機構對於個人相關資訊的蒐集、保管與使用,也都必須遵循一定的程序與使用規範。
至於刑事法律方面,資訊與傳播科技的發達固然促進與提昇人們生活的品質與拓展自我發展的空間,但也造成若干負面的影響。未經許可盜用或截取他人資訊、在網路上製作散佈虛假不實、中傷他人的訊息、利用網路、手機簡訊進行詐騙或索贖等行為,以及惡意侵入網站與伺服器而竊取個人信用或金融資訊的駭客行徑,亦時有所聞。如何在現有的刑章典律下,尊重與依照「罪刑法定主義」的原則,具體地評價與界定這些行為的不法內涵,也成為刑事法律法學者亟須開展的重要任務。
本書撰述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能從憲法、民事法及刑事法三大法律領域切入觀察,檢討與思索現代社會生活中,法律與資訊交互影響所帶來的變化與影響,供學習者進一步反思人類生活與社會規範的多重面向與未來可能發展的走向。除第一編由本人撰作總論,針對資訊社會中科技對人類生活環境與規範發展的影響,提出基本的介述與分析外,並在後續的各論部份,特別邀請黃清德老師、林盟翔老師以及呂秉翰老師分別自公法 ( 憲法 )、私法及刑法三個重點領域,以精闢的文筆深入檢視與分析,現代資訊社會中法律規範在制定、發展與運作面的具體實相與可能問題。黃清德老師、林盟翔老師與呂秉翰老師在這三個專精的領域中,從事相關的研究與教學多年,無論是在理論及實務上,均能夠提供深入與獨到的見解與論述,相信學習者在仔細閱讀後,必然有所收穫。本書能在三位老師百忙之中邀請到他們協助與參與撰作,極為感謝。尤其是呂秉翰老師在本書章節主題的安排與教學設計方面,大力協助,更在此一併誌謝。

作者簡介
 
歐陽正
哈佛大學法學博士
國立空中大學社會科學系專任副教授
(第一章)
呂秉翰
東海大學法學博士
國立空中大學社會科學系專任副教授
(第十二至十四章)
黃清德
東海大學法學博士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交通管理科專任副教授
(第二至七章)
林盟翔
國立台北大學法學博士
銘傳大學財金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第八至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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